苏州市婚姻调查: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吗
- 发布时间:2024-10-21
- 发布者: 苏州市调查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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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吗
确实如此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全部财产,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之外,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。依照法律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限内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,都理应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:
1.工资和奖金收入;
2.生产经营收益;
3.知识产权收益;
4.通过遗产继承或者赠予而获得的财产资产,但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则予以除外;
5.其余应当纳入共同所有范围之内的财产。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,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【诉讼离婚】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
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二、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划分
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应以平等分割为主导原则。
这个原则的核心在于,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分配应该尽量实现公平与平衡;而在实际操作中,对于资产来源、需求程度以及财产性质等因素进行综合性考虑后,或许会因地制宜地对财产分配方式进行适当调整。
然而,对
于那些专为个人所用的物品而言,其归属权通常优先由私人持有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,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,也规范我们的行为。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,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,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。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,“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吗”,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,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。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,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,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。